梦成教育集团
2023-03-16 14:36:34

江苏“专转本”教育联盟


简    介


为贯彻落实江苏专转本教育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解决高校专转本培训乱象,进一步推动和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升高职学生专转本升学培训的过线率,在有关教育部门的支持下,成立江苏专转本教育联盟,教育联盟计划旨在以高校强大的资源背景支持为突破口,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举办和支持教师教育的高等学校(机构)的积极性,整合资源,构建以院校和其他举办培训的高校为主体,以高水平大学为核心,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为服务支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职前职后教育一体化,教师教育系统、卫星电视网与计算机互联网相融通,学校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等各种教育形式相结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沟通,系统集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全省高职专转本教育网络体系。

  江苏专转本教育联盟的任务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师教育现代化,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转本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高校教师教育质量水平和学生升学率。大规模、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高校教师能力提升教育、非学历培训和学生转本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培训。大幅度提升高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学生升学率

   江苏专转本教育联盟的目标是,让更多的孩子享受最优质的教学服务,让贫困的学生也有升学的机会。联盟开启公益助学计划,逐步形成以“奖、勤、助、减、补”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

在各会员高校开展贫困学生百万公益助学计划:

助学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分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学期800元、500元和200元。

助学二:勤工助学

在各会员高校招募勤工助学学生,,每月安排50人左右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每月可获得1000-2000元的收入。

助学三:贫困生助学金

每学期资助部分已经报名学习的贫困学生,根据贫困情况,定资助标准,800/学期/生,500/学期/

助学四:优秀学生减免助学

开设绿色学习通道,针对会员单位积极向上、努力学习、想转本的贫困学生,进行学费减免补助。减免标准:500/生、1000/生、免费学习

助学五:贫困生补助

设立专项基金,公益助学,根据各会员高校推荐,每学期资助校内贫困学生,根据贫困情况定资助标准,标准为:800//生,500//

  教育联盟计划坚持创新、集成、跨越的指导原则。

   ——“人网天网地网相结合。在改革培训教师教育体系的同时,融通三网资源,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共享优质资源,提高教水平;

——各种教育形式相结合。以及面授、辅导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有效沟通;

——政府支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创设政策环境,规范办学行为,监控办学质量;充分借助市场机制,有效配置教师教育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促进合作与鼓励竞争相结合。教育联盟成员既要联合协作,又要公平竞争;既要遵守规范,又要保持各自的优势和特色;

——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行为相结合。明确政府、学校和教师的责任与义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培训的激励机制、培训成本补偿机制与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教育联盟计划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方针。实施工作分三步走

第一阶段:教育联盟以首批成员单位为主体,建立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标准化开放性的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教教育协作组织。充分发挥教育联盟的优势,因地制宜地运用网络教学、面授教学等各种模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有效地开展各种层次和规格的培训

第二阶段:教育联盟扩大到具备条件的省内其他城市高职院校,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在更大范围调整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基本形成以区域学习与资源中心为支撑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教育联盟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盟办学的质量、规模和效益。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教育联盟的总体规划,实现教育联盟总体目标,各种教育形式衔接与沟通,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学习体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专转本教育联盟是在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和指导下,自发形成的民间组织。

第二条 本联盟的宗旨是:坚持公益性原则,服务高校,服务学生,解决高职学生专转本基础课和专业课培训问题。结合高职院校专业师资队伍资源,搭建交流沟通、培训、信息共享的平台,推动高校专转本培训领域教师培训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 江苏专转本教育联盟的英文译名是:Jiangsu Special Transfer Education Alliance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信息共享。通过培训信息的共享,提高培训效率,增强培训效果。

第五条 交流沟通。推动各会员单位的交流和协作,同时加强与省内培训机构的交流,促进整体培训水平的提升。

第六条 研究咨询。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职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对高职师资与培训基地信息的整理与分析,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政策建议;为各高职院校的培训工作提供咨询。

第七条 队伍建设。发掘和凝聚高职教育培训师(培训专家)队伍,为高职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积累专家资源。

第八条 统筹协调。统筹协调会员高校教育培训项目,提升培训项目质量,促进转本培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交与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联盟成员

第十条 省内高等职业院校、规模较大的民办学院等,均可以团体会员的形式加入联盟。

第十一条 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可自愿申请加入联盟。如果要新增联盟成员或退出联盟,由该单位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报联盟主席团批准。第十二条 不具备上述资质,但有意参与联盟活动的单位可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以联盟合作单位的身份参加联盟。

第十三条 注重和加强联盟内部的组织建设,成立联盟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视省内高职培训需要和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联盟合作单位、联盟成员的工作状况所进行的资格审查结果,适时调整联盟成员范围。

第十四条 联盟成员单位需设立专门的联络员,负责与秘书处之间进行情况互通以及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与正式联盟成员合作的单位可以列为联盟合作单位,可参加联盟活动,列席会议。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本联盟采取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联盟由全体会议、主席团、主席、秘书处、顾问组成,联盟合作单位可列席联盟会议。

第十七条 全体会议由全体会员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能为:建立各类培训基地相互交流的平台,就当前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培训、转本培训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加强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向其提出政策建议和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八条 主席团由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是联盟的领导机构,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讨论并决定本联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决定终止事宜。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主席团成员单位的产生要秉承行业性和地区性原则,由成员单位推荐并经全体会议通过。

第二十条 联盟主席由主席团选举产生,任期4年。如因工作需要,主席提前结束任期,将由现任主席提交候选人名单,并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产生。

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是联盟的日常工作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

第二十二条 顾问由联盟根据需要聘请,并对联盟的工作提出指导与建议。顾问每届聘任期为3年。

第五章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权利

(一)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联盟举办的各种会议、政策研讨、课题研究、信息交流、内外合作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三)有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四)有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盟自愿、退盟自由。

第二十四条 义务

(一)有遵守本联盟章程,执行本联盟决议,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加联盟全体会议及各项活动、完成联盟秘书处委托的有关工作任务的义务。

(三)有为本联盟开展日常活动提供方便的义务。

(四)有设立联络员,为联盟提供新闻线索和信息通报的义务。

第六章 会期

第二十五条 江苏专转本教育联盟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研讨联盟的重要事项、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制定次年工作计划及进行优秀成员单位和个人的推优表彰。主席团会议在全体会议之前的适当时候召开,也可根据情况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七章 经费及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联盟经费来源

(一)培训经费

(二)秘书处所在单位提供。

(三)社会捐赠、资助。

(四)政府资助或拨款。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联盟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均为义务供职。

第二十八条 财务管理

(一)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 每年收支情况由秘书长向联盟主席团及全体会议报告,并接受联盟成员的监督审查。

第八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九条 本联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主席团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条 本联盟终止动议须经全联盟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席团同意。

第三十一条 本联盟终止前,须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秘书处所有。

第三十 本章程经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 本章程修改须广泛征求成员意见,由秘书处提出草案,并经全体会议讨论,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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